乌兹别克斯坦衬塑管道生产线合作建议书(壹)
来源:内部交流 作者:admin 日期:2019-08-17
乌兹别克斯坦衬塑管道生产线合作建议书(壹)
乌兹别克斯坦阿斯塔纳衬塑管道化工技术创新有限公司(衬塑管道)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本金6000万人民币。中国新疆衬塑管道有限公司占股70%,乌兹别克斯坦自然人占股份30%。公司注册地位于乌兹别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
合资公司成立以来,已经取得乌兹别克斯坦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矿山总承包、火工产品生产及建筑安装相关资质。合资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的许可证范围为:1、酸碱液衬塑管道加工工艺实验;2、以露天或地下的方法开拓、加工固体矿产;3、酸碱液衬塑管道经营;4、用于酸碱液衬塑管道开采的衬塑管道生产工作;5、固体矿产开采;6、矿山的工艺设计及经营;7、化工、化学产品的经营;8、石油及天然气加工产品的工艺设计;9、石油产品、天然气产品、石油管道、天然气管道的经营;10、衬塑管道和烟花及烟花制品的加工、生产、购买及销售和使用;11、建筑施工及工业设备安装等。
公司成立后,根据之前了解掌握的乌兹别克斯坦超高分子量聚乙烯
衬塑管道及衬塑管道市场需求及乌兹别克斯坦不生产衬塑管道的实际,重点对乌兹别克斯坦衬塑管道及衬塑管道市场的需求进行了详细认真的调查研究。经过努力争取,于2014年4月取得了乌兹别克斯坦相关部门颁发的衬塑管道及衬塑管道生产许可证。2014年5月,合资公司与乌兹别克斯坦工业衬塑管道公司达成协议,同意合资公司租用工业衬塑管道公司已经停产、原来生产起爆具的场地及厂房、对其进行部分改造完善后进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衬塑管道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的生产,租用期限为五年(五年以后可续延),租金及其他费用每年约为15万美金,租赁合同从2014年6月1日起生效,厂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合资公司雇员负责。乌兹别克斯坦工业衬塑管道公司承诺生产的所有产品由他们负责包销,生产所需的大宗原料硝酸铵、硝酸钠也可以由他们负责供应。因项目建设资金迟迟没有落实,项目推进缓慢,从2015年7月1日起,衬塑管道公司暂时终止了与衬塑管道公司该场地的租赁合同。